Page 99 - 优质中小企业申报指引(专精特新梯度培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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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重点任务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强化梯度培育机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照“储备一批、培育一批、提升一批”的原则,构建创新


               型中小企业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—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—制

               造业单项冠军的梯度培育体系。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,


               常态化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

               作,实行“有进有出”的动态管理机制。围绕重点产业链条,全


               面深入挖掘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“补短板”“锻

               长板”“填空白”等先进制造业企业,实施精准培育,助力专精


               特新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、独角兽企业。加强中

               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,鼓励各地对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


               业集群给予资金支持。坚持抓大育小、强化龙头带动,鼓励大型

               企业、龙头企业、国有企业将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、供应链


               体系,积极强链、补链、固链,强化上下游协同发展。推动中小

               微企业附链成群,实现链群企业共生共赢,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


               发展生态。(责任单位:省工信厅、国资委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加大创新支持力度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。落实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

               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


               业,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。在全面执行国家企业研发

              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,鼓励有条件的市、县(区)对优


               质中小企业再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。支持专

               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,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


               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要求可放宽至不低于 600 万元。(责任单位:省科技


               厅、税务局、工信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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